谈判采购公告
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招标、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公务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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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公务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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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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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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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联系人:唐学成,电话:13814444849,邮箱2481098385@qq.com:0516-62125048。报名投标单位拟报资质审查资料如下: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邮箱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往年业绩(三年内)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技术交底咨询联系人莫杨,电话(手机):15375333915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招标单位确认后,向投标人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或电话联系。
6. 本项目采购招标小组邀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厂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直接组织投标人谈判,谈判基础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报价及其它事项(招标、谈判办法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未按照技术规格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厂招标、谈判采购市场;
2、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厂的招标、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厂的招标、谈判采购市场。
4、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有二处(含)以上(非甲方直接提供的文字材料和数据因素)相同或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将共同禁止二年参加我厂的招标、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谈判单位: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招标、谈判联系人: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姓名)唐学成手机:13814444849,传真:0516-62125048。
接受异议联系人: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姓名)梁开琪手机:15705205298,
附件一:
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公务用车维修相关要求
一、维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涵盖公务用车美容、贴膜、轮胎、机修、钣金烤漆一站式汽车服务。整车维修和大、中、小修及维护保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二、维修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从事汽车修理时间5年(含、以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以上,公司与合肥车辆段徐州地区车队相互响应时间为60分钟内,员工15(含)人以上,拥有从业维修工龄五年以上技师多名,且持有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维修技能等级证书。
三、维修企业具有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资质。
四、维修企业需要配备3(台)以上举升机,具备24小时值班热线和24小时道路远程救援能力,公司自主拥有1(含)台以上道路救援车。
五、维修企业需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我方检修公务用车,对维修后公务用车运行情况负全责。
六、维修企业具备维修我单位现有各类公务用车6台(全顺客车1台、大通工程车1台、江铃货车2台、东风货车1台、五菱客车1台)。维修企业近一年度(2018-2019年)与铁路部门或党政军机关、国企、大型企业有相关维修合作协议。
七、维修企业保证我单位公务用车获得进厂优先修理和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运输管理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所采用的零部件和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开支;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企业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价格和工时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及《安徽省机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范围内确定的具体结算工时,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折扣率,按就低原则结算。
八、我单位与维修企业定点合作维修协议一年一签,维修效果一年一评估或不定期跟踪检查,维修企业需要向我单位计划财务科缴纳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的公务用车维修保证金,送修期间如若发生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或以次充好,导致公务用车事故发生,与驾驶员之间存在违规经济往来或者服务不周到以及维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等情况,我单位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并立即终止一切协议合同;如若维修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优惠,则保证金年底正常结算以及合同期限自动向后顺延一年。当遇到地震、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国家以及铁路政策法规改变等情况,导致维修企业无法正常提供维修能力,或我单位为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上海局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法规不能继续履行协议合同而送修公务用车时,所签订的协议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附件二
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公务用车维修常用配件报价表(共6辆车)
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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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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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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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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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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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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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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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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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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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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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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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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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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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油(全合成嘉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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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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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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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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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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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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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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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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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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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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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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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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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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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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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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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塞或喷油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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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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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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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部皮带(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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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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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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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刹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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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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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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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刹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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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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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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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刹车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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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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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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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刹车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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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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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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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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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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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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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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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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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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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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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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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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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速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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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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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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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冷却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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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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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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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速箱滤网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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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冷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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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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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冷凝器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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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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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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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扇总成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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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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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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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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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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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箱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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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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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冷却上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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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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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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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冷却下水管
|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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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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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拉杆内球头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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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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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拉杆外球头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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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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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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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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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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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压缩机总成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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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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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动机总成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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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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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转向泵总成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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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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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半机总成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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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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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动半轴总成(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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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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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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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动半轴总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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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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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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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驱传动轴(前)
|
根
|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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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驱传动轴(后)
|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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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后消声器总成
|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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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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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瓦尔塔/风帆)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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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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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米其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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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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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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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轮增压器总成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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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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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催化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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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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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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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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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谈判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提供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在江苏省徐州市所属区任何一处有固定经营场所。
2、提供谈判人所在地区信用评级应具有2A级(含)以上资质;
3、提供近3-5年至少5个使用单位的销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使用报告)。
4、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谈判书中必须对所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
二、谈判项目
2020年度徐州铁路车辆配件厂公务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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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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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指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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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技术要求
1、对管内徐州地区6辆机动车提供汽车一级、二级维修,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汽车小修专项修理和其它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主要车型表:
HL(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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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顺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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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皖A4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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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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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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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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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工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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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皖AK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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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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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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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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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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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苏C3C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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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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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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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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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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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C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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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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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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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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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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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c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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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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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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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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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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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c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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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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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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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使用面积、工作人员、修理工具及设备必须具备国家二类及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条件要求。
4、维修材料及维修质量要求:
(1)各谈判人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须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2)各谈判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该品牌的全新产品;
(3)汽车维修服务质量和其质量保修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4)维修合格出厂汽车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
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10天;
质量保证期间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5、提供接送车服务、代送修单位提供年检(货车二级维护:道路运输证年审)、机动车报废等服务等。
6、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在定点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
7、全年每天24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
8、甲方的年度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维持稳定,但有可能出现极个别车产生异地调整,投标方谈判代表在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
9、报价要求
1、谈判人必须就谈判文件中要求的6部车辆按照《江苏省徐州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中工时定额标准对维修工时单价元/工时进行报价。
2、按《汽车维修材料报价单》模板对汽车材料、配件进行报价。
3、谈判文件列出的每项内容都必须填报,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
4、报价表上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等其他费用在内的价格,即投标谈判人(丙方)对谈判人(甲、乙方)的实际供价。
5、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四、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中标方应提供相关合格证、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双方对检修过程中主要附件和配件、设备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双方指定专人在维修单签字确认。
五、技术资料
1、提供相关配件、材料有效合格证书。
2、维修后提供车辆维修单位及明细清单。
3、提供专业部门出具的汽车年检合格证明。
4、提供专业部门出具的汽车报废单。
4、建立并提供每辆机动车的技术档案,含机动车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及质保期。
5、提供外购件的合格证件。
六、质量保证
1、更换的配件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有照片、编号、合格证等真实可追溯的原始资料),并完全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
2、配件存在缺陷,中标方须免费更换、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3、在质保期内,因属产品质量问题,中标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该产品可退可换。
七、售后服务
1、配件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零部件损坏,中标方免费检修或更换,更换件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中标方自设备安装验收正式交接后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应无偿为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在配件寿命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和以优惠价格提供备件。
2、服务、投诉电话须24小时开通。
3、提供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及质量管理相关资料。
4、备有专业救援车辆和市内到达现场时限承诺。
5、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能及时完成维修工作,维护保养、小修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7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
6、提供接送车服务、代送修单位提供年检服务等。
7、因中标方未及时处理,导致谈判方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中标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准备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
9、开具正规的可抵扣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同行业内税率最新标准执行)